发布时间:2024-06-26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56646次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函〔202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揭阳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揭阳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粤办函〔2024〕47号),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谋划、协同推进,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创新驱动、提质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覆盖生产生活各领域,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到2027年,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1倍,达2万辆左右;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超6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到2030年,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建立,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充分发展,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二、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
(一)推动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分步分类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分级分类整改,督促产废单位规范收集、贮存和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以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域、重有色金属矿区为重点,实施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逐步消除存量废弃物。督促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和贮存措施。鼓励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废弃物协同循环利用。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指导养殖场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规范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引导秸秆产出大户就地收贮,积极培育收储运第三方服务主体。加强农膜、农药与化肥包装、农机具、渔网渔具等废旧农用物资回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支持现有生活垃圾回收中心增加垃圾分拣装备设施,促进大件垃圾、低值废弃物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提升废弃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完善覆盖县、乡镇(街)、村(社区)的回收网络。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运用手机软件、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鼓励发展社区移动回收、定时定点回收、代收代储和“以车代库”等便民回收服务模式。深入实施家电、电子产品等领域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家电、电子产品等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逆向物流回收等方式,扩大回收渠道。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探索符合揭阳实际的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模式。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短板,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公共机构在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相关平台型企业积极参与回收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四)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前提下,拓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等领域推广应用,畅通生态修复、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纳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复杂难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进秸秆离田产业化应用,鼓励开发新材料新产品,提高秸秆肥料、饲料、燃料、基料、原料等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推进再生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和企业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支持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规范便利二手商品交易。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在车辆交易登记、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强二手车出口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循环利用”等“互联网+二手”模式,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回收网络。积极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规范二手商品交易企业严格落实交易电子产品信息清除相关标准,保障旧货交易时出售者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推动再制造产业加快发展。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等传统再制造业发展,探索风电光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高端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再制造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在履行告知消费者义务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废弃油脂等厨余垃圾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开发利用,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和安全标准,且技术可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协同处置部分固体废弃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结果应用。积极支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和规模化应用。深挖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潜力,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推广畜禽、鱼、粮、菜、果、茶协同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探索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
(十)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推行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强化动力电池制造、回收、利用等全过程流向管理。鼓励动力电池回收企业与制造企业建立长效回收渠道,推动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加快发展,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引导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规范发展,鼓励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攻关梯次和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协助相关企业申请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建立健全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在生活垃圾分类中不断提高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准确率。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探索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支持废塑料回收利用重点企业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承接相关服务。积极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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