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9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670293次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8日
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加快新一轮标准更新升级,更好支撑浙江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动态调整,加快制修订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相关标准,积极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着力强化标准实施应用、监督检查和改进提升,协同配套政策,充分释放各领域标准化效能,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全面部署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取得积极成效,年度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0项以上,制定发布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00项以上,重点消费品领域新增“浙江制造”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6%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200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20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00家以上、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50家以上。
到2027年,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显著成效,政策与标准更加协调配套,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000个以上、标准“领跑者”产品600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500家以上、绿色产品及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有力支撑浙江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更加畅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有力牵引设备更新
1.加快完善数字、低碳技术标准。完善数字经济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产业大脑、企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生产线、视频监控安全技术防范、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远程监测、智慧高速公路、电梯物联网等方面标准,支撑企业数字化改造和交通、市政、安防智能化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提效。积极研制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塑料制品碳足迹核算等国家标准,制定实施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产品碳足迹评价、碳排放基础数据元规范等地方标准,推动低碳转型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筑牢安全生产标准。加快研究完善电梯、燃气管道等安全标准体系,参与制修订燃气器具、供电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参与修订火灾探测报警、防火分隔、自动灭火设备等消防产品国家标准,加快研制热成像火灾探测器、可视化烟雾探测器、电气监测保护等“浙江制造”标准;出台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应急救护、应急物资储备、人防工程等地方标准,支撑交通、教育、建筑市政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国动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升级能耗能效标准。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积极研制炼化、建筑材料等重点行业能耗国家标准和电力变压器、冷水机组、冷库、泵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加快制修订一批严于国家标准或填补国家标准空白的纺织产品、金属铸件、锅炉电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地方标准,提升重点行业以及能源、环保、市政、医疗、教育和农机等重点领域能效能耗技术准入门槛。(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研制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污染排放以及固体废物处置等国家标准,加快制修订一批严于国家标准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品质量标准提升,有效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5.完善电动自行车标准。优化提升电动自行车标准体系,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电动自行车整车、动力电池、充电器、头盔等国家标准,完善集中充换电、消防安全、回收再利用等标准规范。(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汽车标准升级。参与修订起草汽车远程服务系统、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动压缩机总成等国家标准,研制汽车安全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汽车数据通用要求等国家标准,制定实施车用制动盘、散热器、铝合金车轮、转向管柱、安全气囊、铜箔软连接等汽车零部件“浙江制造”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提升汽车安全等级和质量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家电产品标准更新。参与制修订传统家电产品质量安全、使用年限等国家标准,研制集成家电、低噪声家电、卫浴家电等高技术标准,制定实施空炸压力锅、节能舒适空调、集成灶、智能炒菜灶等“浙江制造”标准,打造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在洗衣机、电冰箱、集成灶、插座等家电消费品领域打造一批标准“领跑者”产品。(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家装消费品标准引领。加快研制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儿童家具安全、家居阻燃性能、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等安全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家具质量分级、家具通用技术要求、人造板通用技术要求等质量提升国家标准,制定实施集成式淋浴器、整体淋浴房、防紫外线窗帘、饰面人造板等“浙江制造”标准,打造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在家具、厨卫、家装建材等家装消费品领域打造一批标准“领跑者”产品。完善家庭适老化改造建设指南。(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新兴消费标准支撑。参与制修订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国家标准,研制电动平衡车、民用无人机、超高清视频等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国家标准,提升消费者体验。制定出台绿色直播间规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数据资产确认、数据知识产权服务等地方标准,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激发消费新潜能。(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循环利用标准完善,有序支撑产业循环畅通
10.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研制家具绿色设计、绿色产品评价等国家标准,将材料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纳入家用电器等标准,将设备及零部件可回收、可循环利用作为绿色产品评价的重要指标,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鼓励电商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参与制修订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等通用国家标准、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国家标准,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标准规范,健全报废车回收企业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标准。(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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