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拉萨商务 点击数:67477次
“幸福拉萨·乐享生活”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消费补贴活动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精神,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废旧资源得到循环利用,同步加快推动经济低碳绿色发展。拟组织开展“幸福拉萨·乐享生活”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消费补贴活动,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9日20:30至活动资金兑付完毕。
二、活动内容
(一)补贴对象
以新车购置为基准,对拉萨市个人消费者(包括市外来拉人员)旧车回收发放额外消费补贴,叠加享受双重优惠。
(二)参与商户
汽车企业、二手车回收拆解报废企业、电子券支持核销企业等名单,可至比选确定合作平台嘉联支付线上小程序“嘉惠多多”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消费补贴活动配置页面查询。具体以实际公示名单为准,建议消费者在消费前与商家核实,以保证合法权益。
三、补贴标准
(一)旧车补贴
1.旧车出售补贴:1000元/台;
2.旧车报废补贴:1500元/台。
(二)新车补贴
以裸车价为基准价,设定3个档值:
1.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
2.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5000元;
3.20万元(含)以上补贴10000元。
(三)补贴形式
所有补贴以电子通用券形式发放至消费者微信卡包内,可至“幸福拉萨·乐享生活”汽车以旧换新专场消费补贴活动支持商家处消费使用。如购买商品价格高于电子券余额,消费者需自行补足。消费者需在电子券使用期限内(10天)核销资金,逾期未使用或结余未使用资金部分均会在使用期限到期后退回资金池。同一辆新车仅限享受一辆旧车补贴,非换旧消费者不予单独申领购新补贴。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
四、补贴流程
(一)车企录入购车人信息
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持有超过6个月(即2023年10月1日之前,不含当日)的二手车至活动车企并在车管部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或在拉萨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处报废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由参与新车销售的活动车企负责将该二手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完成转出登记手续凭证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购车发票、贷款合同(如有)上传至合作运营平台(即“录入白名单信息”)。车企需仔细核对运营平台自动识别出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申请;成功录入信息的购车人进入补贴资格库。
(二)购车人申请补贴
购车人需在录入白名单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税费;在“嘉惠多多”微信小程序“幸福拉萨·乐享生活”以旧换新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中按要求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以获取补贴名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料,系统将自动删除白名单信息释放活动名额。
(三)资料初审
系统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资料获得补贴名额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自动流转至复审环节;初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补正并重新提交机会(1个工作日),再次提交后初审依然不通过的,则取消该购车人的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四)资料复审
复审通过的按活动规则发放补贴;复审不通过的将被驳回,给予一次补正并重新提交机会(1个工作日),再次提交审核依然不通过的,取消该购车人补贴名额,释放资金。
(五)补贴规则
1.汽车补贴活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指定核销机具的付款凭证、车辆完税证明等资料均须在2024年4月19日20点30之后。
2.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资金使用进度在报名页面进行公开展示,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五、申报材料
(一)购车人身份信息(购车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手机号);
(二)二手车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三)新车购车合同、贷款合同(如有);
(四)新车购车款项支付凭证(参与活动车企处指定核销机具POS小票,支付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时间);
(五)新车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且不得早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销货单位名称应在活动商家名单内且应与购车款项支付凭证主体一致;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购车人主体一致);
(六)税收完税证明(由拉萨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新能源车免税证明,缴税时间需在活动时间范围内);
(七)购车人微信信息(用于电子券补贴发放)。
六、咨询服务
活动期间,如有任何与活动相关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热线:952005,或识别下方二维码,由专业工作人员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拉萨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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