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4 来源:CELVE 点击数:33600次
2024年第四十一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
(精华版)
2024第41期(总220期)10月8日-10月12日
一、北京市建筑工程等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实施细则(附一图读懂)
本细则中“老旧柴油机械”是指2024年6月30日前已领取本市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的国一、国二标准的2类主要柴油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新能源机械”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依靠新型能源(纯电动或燃料电池)驱动的机械,不包括混合动力机械。新购置新能源机械需在本市购置并在本市完成机械编码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补助单位,及已申领国家或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的不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内。根据不同报废或更新机械类型确定补贴标准,详见表1、2。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补贴条件的机主 (指合法拥有机械的个人和单位) 在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老旧柴油机械,或报废老旧柴油机械并购置新能源机械且领取本市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并完成申报。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92-2.html
二、福建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本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新能源营运货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与省级、市级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86-3.html
三、广西: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 鼓励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方案》明确:到2028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基本淘汰;30年以上内燃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01 城市公交车电动化和氢能化替代方面
鼓励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在保障城市公交车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和相关补助政策,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鼓励设区市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燃油公交车向氢能公交车转变。
02 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方面
加快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推动8年及以上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鼓励港口场内转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03 老旧机车淘汰更新方面
支持老旧机车淘汰报废。执行《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明确老旧铁路内燃机车报废运用年限为30年,建设机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检验体系等。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hangye_x-15734-3.html
四、山东省青岛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称“汽车以旧换新”是指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以下简称“报废更新”)和转让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以下简称“置换更新”),新车均不包含二手车。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处置旧乘用车车与购买新乘用车必须为同一人。处置旧乘用车车与购买新乘用车无先后顺序要求。新乘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青岛市。
(二)报废更新。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青岛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申报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注销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新购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93-3.html
五、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最高补贴500元)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2024年8月26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下同)。其中,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85-3.html
六、福建省:加强重点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 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等精细化拆解和加工利用
《通知》提出:支持建设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先进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企业采用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发展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推进报废汽车、废旧家电、老旧飞机等精细化拆解和加工利用。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鼓励动力电池企业积极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际标准。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推进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落实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按照国家部署,依法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本工作措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83-2.html
七、安徽省:到2027年创建一批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基地 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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