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CELVE 点击数:56164次
2024年第三十九周报废车产业十大新闻事件
(精华版)
2024第36期(总218期)9月18日-9月20日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加大汽车金融服务 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通知》提出:加大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和经营汽车金融业务的财务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鼓励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在车辆置换环节向消费者提供置换车接续贷等金融服务,适当减免提前还款违约金,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加强与汽车厂商的合作力度,争取贴息支持,提升消费者获得感;鼓励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二手车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49-1.html
二、生态环境部:推动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 支持企业提升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水平(附一图读懂)
《通知》提出:推动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支持企业提升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推动企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鼓励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地区,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污染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体系,支持企业提供第三方专业服务。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50-1.html
三、工信部:到2027年实现汽车及零部件生产效率、能耗、环保水平及产品质量等再上新台阶
《通知》提出: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环节设备为重点,围绕整车冲压、焊接、涂装、总装4大工艺及零部件生产制造,更新应用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和柔性化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及相应设备,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升级与改造更新。到2027年,实现汽车及零部件生产效率、能耗、环保水平及产品质量等再上新台阶。涉及整车产能变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并履行相关程序。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58-1.html
四、河北省: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1.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1-14万元分档予以补贴。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2.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8年及以上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给予定额补贴,每辆车平均补贴6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3.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对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方案标准执行补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认定,仍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54-2.html
五、内蒙古:加强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补贴政策标准的宣传贯彻
《通知》提出:加强老旧营运货车、农牧业机械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补贴政策标准的宣传贯彻,制定相关设备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明确补贴对象、范围、标准、申报条件、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将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企业和消费者。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52-2.html
六、湖南省:加力支持汽车补贴2万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500元
一、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活动时间: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对每辆新车给予500元定额资金补贴。每个消费者活动期间享受1次补贴。
2.每交售1辆旧车的,限补助其购买的1辆新车,鼓励消费者“早交售、早补贴”。活动期间,每辆旧车仅限转出并参与1次补贴申领,参与者不得通过虚假交易等任何方式规避限制,在活动期间已申领过补贴的旧车,不得再次申领。
活动时间:2024年9月6日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44-3.html
七、江西省:对报废符合条件的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通知》条件: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基础上,对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含完成补贴发放的申请),均按提高后的标准予以补贴。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其所报废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链接:https://www.crracelve.com/policy_x-11251-2.html
八、河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最高补贴1.5万元)
《通知》条件: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2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自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补贴申请的消费者,均按照调整后的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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