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9 来源:CELVE 点击数:80396次
【CELVE团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团体标准第二稿讨论会顺利召开
内容前言
2021年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相关规定,为突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在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中将发挥关键作用,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标准计划,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牵头立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碳排放量计算标准》团体标准。
报废车企业碳排放量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报废车碳排放标准)的制订计划与标准流程,继报废车碳排放标准初稿讨论会后,结合专家与参标企业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标准编制组结合报废车行业及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查阅相关资料与政策标准,对应地做出修改完善,形成报废车碳排放标准第二稿。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团体标准第二稿讨论会顺利召开
2023年1月6日下午,由标准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与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共同组织召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第二稿讨论会,参加此次讨论会的起草单位与参标单位共计29人。本次讨论会启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会议模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与标准编制组成员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李淑媛、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综合业务部 政策研究室主任 邓毅博士,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综合业务部闫景武,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综合业务部罗景程,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综合业务部陈曾思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产业政策研究室研究员潘伟,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主任许青。
参加讨论会的单位与企业:车汇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顺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顺尔茨环保(北京)有限公司、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广西嘉禾润再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讨论会由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张莹秘书长主持召开。由报废车分会许青主任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专家及企业代表。张莹秘书长明确了本次讨论会流程安排与需确定的事项及会议主题内容。她表示报废车碳排放标准的第二稿是结合在初稿讨论会提出的修改建议与意见,并通过大量资料的搜集与整理,结合报废车企业实际和行业特点,编制组考虑标准可实施性和企业的应用的适用性进行的修改。并希望通过本次讨论会各起草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充分提出意见,把标准内容做到充实扎实。
首先,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综合业务部政策研究室主任邓毅博士,对本次标准进行全面重点的讲话,他强调了报废车碳排放标准对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报废车回收拆解领域中的统筹统一、明确路径、综合施策、回收体系等改革转型中的重要抓手,根据HJ348-2022提出降耗增效协同发展的基本要求,编制组结合此次标准的适用范围,希望对碳排放研究工作形成建议,并推动行业发展。邓毅博士对标准内容中细节部分提出自己的意见,例如废料的细分与危废的细化能更加体现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对环境友好的贡献、温室气体与碳排放量等专业术语的使用,以及在行业应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市场、企业及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作用。
标准文本由常州工学院廖连莹教授逐条讲解梳理。因第二稿修改内容较为细致,廖连莹教授通读了标准内容,重点对修改部分做了解释,旁征博引,阐述了修改的依据与原因。此外,他还详细分析了计算方法及其适用场景,并站在企业角度,阐明计算公式的实际意义,最后抛出仍存议的一些问题,需要和参标企业代表共同讨论,交换意见。
在讨论环节,就标准内容、术语、计算边界、方式方法等,结合实际企业使用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以及标准仍需要结合行业企业的业务特点和作业流程的内容,从而体现报废车行业减排减碳的作用等相关内容和议点,与会企业代表纷纷提出了不同的见解与意见,对标准的完善和下一步的细化做出详细的补充。
通过此次标准编制组的充分讨论,使报废车碳排放标准更为全面翔实,编制组将更加扎实务实地完善下一步的工作内容。
来源: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CELVE)专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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