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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动力电池

安徽省池州市:截至10月10日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能已达12.6万吨(第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数:503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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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汪政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对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答复如下:

一、我省及我市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产能已达12.6万吨,约占全省的27.8%。2023年,全国共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约22万吨,安徽省回收量为2.4万吨,占全国的10%左右。安徽已建成的综合利用产能约45万吨,但面临回收资源不足,产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先行先试加快机制构建。落实《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若干政策》,支持西恩公司参与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经营、管理、创新模式创优评选,争取资金奖励支持。贯彻落实《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同时,积极落实国务院部署,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的出售者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二)部门联动推进规范回收。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规定,依法开展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督促资质企业严格执行报废新能源汽车拆卸规范,及时录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综合管理平台”。对拆卸后的废旧动力电池,依法交售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对动力电池缺失的报废新能源汽车,指导资质企业依法索要书面说明。积极支持市内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企业(站)试点建设,推动完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组织企业参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座谈会,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三)积极探索推动技术创新。指导鼓励企业加入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和专家技术委员会,联盟企业在动力电池残值检测与评估平台、动力电池残值交易平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平台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依托全省工业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四新”推介会、优秀案例场景等平台加快了先进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光储充一体化技术等一批综合利用技术。支持企业积极争取省绿色化改造方向财政支持。鼓励综合利用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申报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力争在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装备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的技术成果并加速了产业化。

三、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合力共同推动,落实即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窗口指导,按职责落实溯源监管,支持开展地方标准研制,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能源材料研发及应用;支持开展绿色低能耗电池工艺装备、新型智能化电池工艺装备、绿色低能耗半固态电池、固态电池工艺装备等开发。充分发挥省产业联盟作用,培育创新企业主体。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按职责落实溯源管理有关任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我们将加强税收服务,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化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推动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再提速,为锂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将不断努力,推动我市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目标贡献力量。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来源: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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