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点击数:35136次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37号提案答复的函
范志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布局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徽省商务厅立足商务职能,积极参与完善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利用体系。一是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规定,依法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截至2024年6月,全省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62家,其中58家具备新能源汽车拆解能力。二是督促资质企业严格执行报废新能源汽车拆卸规范,及时录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国家检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综合管理平台”。对拆卸后的废旧动力电池,依法交售有资质企业处理。2021-2023年,全省分别回收报废新能源汽车7556辆、6548辆、9196辆。三是积极支持省内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企业(站)试点建设,推动完善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关注,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为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3540572
安徽省商务厅
2024年7月25日
(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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