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4 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73775次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1005号专委会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贵阳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市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主要负责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且获得工信部准入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或再生利用企业按《规范条件》加强管理。鼓励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依照《规范条件》,按照自愿的原则,申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
目前,已组织我市两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其中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建设“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磷酸铁锂电池回收项目”,贵州磷化开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得到国家工信部项目企业行业准入(白名单)许可。贵州嘉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设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规范各项管理。
再次感谢你委对我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05月14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杨蔓婵;联系电话:18885155075)
(来源: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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